多元复合函数的求导法则
变量关系与链式法则
多元复合函数的求导依赖中间变量与自变量之间的依赖结构。把 写在最上层,中间变量写在中间,自变量写在最下层,就得到一张变量关系图。从 到某个自变量的每一条路径都贡献一项:路径上各段偏导数相乘,同一个自变量的各条路径相加。
本页假设外层函数在相应点可微,内层函数在相应点可导或具有偏导数。记号约定: 表示固定 的其他自变量、对 求偏导; 表示一元复合函数对 的普通导数。
求导定理
一元函数与多元函数复合
设 、 都在点 可导, 在对应点 处可微,则复合函数 在点 可导,且
这里 最终只依赖一个自变量 ,所以左边用全导数记号 ,而不是偏导数。
多元函数与多元函数复合
设 、 都在点 处具有对 、 的偏导数, 在对应点 处可微,则复合函数 在点 处对 、 的偏导数存在,且
从 到 有两条路径,即 与 ,两条路径的乘积相加就是第一式;对 同理。
混合复合
若 ,其中 、,则 既是中间变量的自变量,又直接出现在 的自变量中。此时
最后一项 是把 、 固定,只对 的显式自变量 求导的结果;前两项来自 通过 、 产生的间接影响。对 的偏导数没有显式项,仍按两条路径相加。
证明
先证第一种情形,后两种按同样的方法处理。
记 、,,,。
因为 在 处可微,
两边除以 :
、 在 处可导,因此也在 处连续, 时 、,从而 。又
有界,因为两个差商分别趋于 与 ;而 ,所以
于是 的极限存在,且
对第二种情形,把 看作常数,、 就成为 的一元函数,套用上面的结论即得 的公式;对 同理。
对第三种情形,固定 ,把 看作唯一变量。由 可微,
除以 后, 的理由同上:此时 仍有界。于是得到含三项的公式。
:::
性质
全导数
当复合函数的最终自变量只有一个时,因变量对这个自变量的导数称为全导数。上面的第一种情形给出的就是全导数:
它表示 变化时,通过所有中间路径传到 的总变化率。偏导数只让一个自变量变化,全导数则允许所有中间变量随 一起变化。
全微分形式不变性
设 可微。
- 若 、 是独立自变量,则
- 若 、 是可微的中间变量,则把 、 按全微分展开后,仍有
第二种情形的验证:由链式法则,
于是
所以无论 、 是自变量还是中间变量, 的全微分都写成同一个形式,这就是全微分形式不变性。第二种情形中的 、 是中间变量的微分,不再是自变量的增量。
例子
,,
这是最终自变量只有一个的情形:
两条路径 与 分别贡献一项,不能只对 求导。
,,
对 有两条路径:
对 时,,而 :
直接代入 求偏导,结果相同。
混合复合:,,
既通过 、 出现,又作为 的显式自变量出现:
对 没有显式项:
把 直接求偏导,可以核对这两个结果。
用形式不变性求 的全微分,,
先按 、 写出
再代入 、:
与 的系数就是 与 。若直接对复合后的函数求偏导,结果一致。
探索
多条中间变量路径如何共同影响导数?
比较复合函数的两条变化路径。
正在准备演示…
练习
,,,则 。
参考解答
。 时 、、、,所以结果为 。
,,,则 。
参考解答
。代入 得 ;也可由 直接求偏导核对。
设 ,,,则 等于
参考解答
两条间接路径各一项,再加上 作为显式自变量的直接项。漏掉最后一项是最常见的错误。
关于全微分形式不变性,正确的说法是
参考解答
两种情形下 的表达式形式相同,但中间变量情形下的 、 本身也要按链式法则展开;这个性质仍以 可微为前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