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 Ω 是样本空间。对每个事件 A⊆Ω 赋予一个实数 P(A),称为事件 A 的概率。它满足以下三条公理:
- 非负性:P(A)≥0;
- 规范性:P(Ω)=1;
- 可列可加性:若 A1,A2,… 两两互斥,即 AiAj=∅ (i=j),则
P(i=1⋃∞Ai)=i=1∑∞P(Ai).公理只规定这三条,其余性质都由它们推出。
公理只规定三条,补事件公式、单调性与差事件在本课程里都算推论;答题时若要引用,先说明它由哪条公理推出。
对任意两个事件 A 与 B,
P(A∪B)=P(A)+P(B)−P(AB).对三个事件,容斥公式为
P(A∪B∪C)=P(A)+P(B)+P(C)−P(AB)−P(AC)−P(BC)+P(ABC).来源:概率公理
加法公式处理的是并事件,古典概型与几何概型则给出两条直接计算的路:前者靠计数,后者靠度量。
若样本空间只含有限个样本点,且每个样本点出现的可能性相同,则称该试验为古典概型。此时事件 A 的概率为
P(A)=∣Ω∣∣A∣,其中 ∣A∣ 与 ∣Ω∣ 分别表示 A 与 Ω 中样本点的个数。
常用的计数公式为
Anm=(n−m)!n!,Cnm=m!(n−m)!n!,0!=1.选择计数方式时先看两点:是否区分顺序,是否允许重复。
| 选取方式 | 计数 |
|---|
| 有顺序、无放回 | Anm |
| 无顺序、无放回 | Cnm |
| 有顺序、可重复 | nm |
若样本空间是有限长度、面积或体积的区域 Ω,且样本点在 Ω 中均匀选取,则事件 A 的概率为
P(A)=区域 Ω 的度量区域 A 的度量.这里的度量按问题取长度、面积或体积。
这里要求 Ω 的度量有限且非零,事件区域也必须可以测量。随机选取不自动意味着均匀,建模时要说明均匀的是位置、角度还是其他参数。
教材先建立概率的三条公理,再由公理推出补事件、单调性与差事件的公式;接着用加法公式处理并事件,最后给出古典概型与几何概型两类可以直接计算的情形。
做题时先判断模型:样本点有限且等可能,用计数;连续均匀选取,用长度、面积或体积的比值;两者都不符合,就回到公理与加法公式。
- 概率记作 P(A),规范性写作 P(Ω)=1。
- 积事件简写为 AB,加法公式中的交事件也按这一记号书写。
- 排列数记 Anm,组合数记 Cnm;教材约定 0!=1。
- 概率为零不意味着不可能事件,概率为一也不意味着必然事件。
- 互斥事件的概率可以直接相加;更一般地,交事件的概率为零时也可以直接相加。其他情形要用加法公式减去交事件的概率。
- 古典概型中分子与分母必须使用同一种计数口径,不能一边按排列、一边按组合。
- 几何概型要先说明“均匀”针对哪个位置、角度或参数,随机选取本身不保证均匀。
复习时按“公理 → 性质 → 加法公式 → 概型选择”的顺序检查条件。算完概率后回看是否落在 [0,1] 内,并重点核对有没有把非互斥事件直接相加,以及计数时分子分母的口径是否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