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9幂指函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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幂指函数的定义
形如
的函数称为幂指函数,其中底数 与指数 都是自变量 的函数。
本页要求 。这既保证 在实数范围内有定义,也保证可以对 取对数;讨论 时,范围就是 。
幂指函数不是幂函数,也不是指数函数,而是两者的推广:幂函数的底数是变量、指数是常数,指数函数的底数是常数、指数是变量,幂指函数则两者都随 变化。它仍然是复合函数,但不能直接套用
因为这两个公式各自假定底数或指数中有一个是常量。
为书写方便,下文把 、 简记为 、,并默认它们在所讨论的点可导,或在求极限时极限存在。
定义把底数与指数都当作 的函数,本节后面的求导与极限都从这个结构出发;遇到 时,讨论范围就收窄到 。
幂指函数的极限
求导
求导的核心是对数求导法:先用 把幂指函数写成以 为底的复合函数,再按链式法则求导。
设 且 、 都可导,则
-
改写成指数形式
利用恒等式 ,把底数化为常数 。也可以两边取对数,写成 ,两种写法等价。
-
对 求导
对外层 用链式法则,或对 用链式法则,再对乘积 用乘积法则。指数部分的导数是 。
-
乘回原函数
取对数的写法最后要乘以 ,才得到上面的公式。直接用指数形式则不必乘,因为 本身就是原函数。
证明
把 看作 与 的复合。由链式法则,
再把 写回 ,即得求导公式。取对数的写法记录的是同一步骤:
用公式时注意两项的来源: 来自指数 的变化, 来自底数 的变化,两项都不能漏。
极限
确定型
若 、 都存在,且 不是不定型,则
这是因为 在 时关于 连续。这类题不需要变形,直接代入即可。
不定型
幂指函数的不定式有三类。它们的共同点是 成为 型:
| 类型 | 特征 | 指数部分 的形式 |
|---|---|---|
| , | 为 | |
| , | 为 | |
| , | 为 |
型必须要求 ,否则 没有实值,函数在实数范围内无定义。
通用方法:先取对数,再取指数
型的快捷公式
这里的通用方法仍是先写成 ;求导部分要等2.2的链式法则,本节先读到极限为止。
学习安排
这一节编号在第一章末尾,内容却跨到了第二章:前半的对数求导要用复合函数求导法则,后半的极限仍属于本章。两部分放在同一节,是因为它们共用同一个转化 。建议先读定义与极限部分,等学完链式法则再回看求导部分。
求导与求极限的后续步骤不同:求导是对指数 用乘积法则,再乘回原函数;求极限是求 的极限,再取 。把这两条分开记,比背一个综合公式清楚。
极限部分先给出确定型直接代入,再列出 、、 三类不定型,最后用第二个重要极限推出 的快捷公式。三类不定型都要掌握,其中 的快捷公式最常用。
记号约定
- 教材写 ;本课程默认 ,遇到 时讨论范围就是 。
- 求导结果写 或 都可以,两者含义相同。
- 极限结果统一写成 ,并把指数部分的极限另记为 ; 型时改用 的极限。
易错点
- 不能把幂指函数当幂函数或指数函数直接套公式,那两个公式都要求底数、指数中有一个是常量。
- 取对数前先确认底数为正;底数趋于 时要写单侧极限,否则 没有实值。
- 快捷公式的指数部分是 ,不是 ,也不是 。
- 算出 后别忘记取指数:原极限是 ,不是 。
- 确定型极限直接代入 ;只有 、、 才需要取对数变形。
复习要点
复习时先写 ,再分别处理求导或求极限,最后用最终公式核对。判断不定型类型时先看底数极限,再看指数极限,两者合起来才决定走哪条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