课程笔记
2.2函数的求导法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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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安排
教材先列基本初等函数的导数公式,再讲四则运算法则,最后把复合、隐函数、反函数和参数方程作为“其他求导方法”集中处理。这样安排的用意是:先把公式表练熟,再把复杂函数拆成基本函数的组合。
链式法则是本节的分水岭。后面的隐函数求导、反函数求导和参数方程求导都要用到它;如果这一节能把“分层—分别求导—相乘”练顺,后面的方法只是换一种书写形式。
幂指函数 独立于基本初等函数,因此用对数求导法处理;更完整的讨论见幂指函数。
基本公式与四则运算
基本初等函数的导数
| 函数 | 导函数 | 条件 |
|---|---|---|
| 为常数 | ||
| 为任意实数 | ||
| 且 | ||
| — | ||
| 且 , | ||
| — | ||
| — | ||
| — | ||
| — |
四则运算的求导法则
设 、 都可导,则
三个函数相乘时,
商法则有一个常用特例:
复合函数
设 在 处可导, 在 处可导,则复合函数 在 处可导,且
或写成
也就是说,复合函数对自变量的导数,等于外层函数对内层函数的导数,乘以内层函数对自变量的导数。
多重复合
若 、、,则
从最外层开始逐层求导,每穿过一层就乘上该层内层函数的导数。
记号约定
- 本节同时使用 、 和 。前两者强调函数关系,后者强调对自变量求导。
- 对复合函数使用 时, 中的 是外层函数, 中的 是内层函数。
- 隐函数求导的结果允许同时含 和 ,不需要先解出 。
易错点
- 基本公式的成立条件不能省略: 要求 且 , 要求 ,商法则要求分母不为零。
- 链式法则最常见的错误是漏乘内层导数。求导前先写出内外层,比直接心算更稳。
- 隐函数求导时,对含 的项要乘 ,不能把 当常数。
- 反函数求导的两个导数取自互相对应的点:原函数在 处,反函数在 处。
- 参数方程求导要求 ;竖直切线处 不存在。
复习要点
这一节的方法可以统一成一句话:把陌生函数拆成已知函数的复合,再逐层乘上内层导数。隐函数、反函数、参数方程只是“拆”的方式不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