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.2常数项级数的审敛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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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安排
本节分四块:正项级数及其审敛法、交错级数、绝对收敛与条件收敛、柯西乘积。正项级数一块是主体。定理1先给出“部分和有上界”的充要条件,后面的比较、比较极限形式、比值、根值、极限审敛法都是在这条上派生出来的;教材先讲需要逐项比较的比较法,再讲只算极限的比值法与根值法,顺序本身提示了计算量的差别。
交错级数一块只给莱布尼茨定理一条判别法,绝对收敛一块把一般级数化归为正项级数。柯西乘积放在最后,为12.3幂级数的乘法做准备,本节只需掌握乘积项的下标结构。
正项级数的审敛法
比较审敛法
设 与 都是正项级数,且存在正整数 ,当 时 。则
- 若 收敛,则 也收敛;
- 若 发散,则 也发散。
简记为:大的收敛则小的收敛,小的发散则大的发散。
证明
只需证第一条,第二条是它的逆否命题。设 时 ,并设 收敛。对 ,
右端是与 无关的常数,所以 有上界, 收敛。
比较时只需从某一项之后成立,前有限项不影响敛散性。常用的比较对象是 级数:
若存在常数 使 时 ,则 收敛时 也收敛;若反向有 (),则 发散时 也发散。两个方向同时成立,即
时,两级数同敛散。
比较审敛法的极限形式
设 与 都是正项级数,且 。若
则两级数同敛散。
特别地:
- 若 且 收敛,则 收敛;
- 若 且 发散,则 发散。
证明
设 。取 ,当 充分大时
即 。由比较审敛法,两级数同敛散。
极限形式不必逐项验证不等式,只需算两个通项之比的极限,因此比直接比较更常用。
比值审敛法
设 是正项级数(),若
则
- 当 时,级数收敛;
- 当 (或 )时,级数发散;
- 当 时,此方法失效,级数可能收敛也可能发散。
比值审敛法也称达朗贝尔判别法,对通项含阶乘 、幂 等乘积结构的级数特别有效,因为相邻两项相除能大量约去公因子。
证明
设 ,取 使 。存在 ,当 时 ,于是
右端构成收敛的等比级数,由比较审敛法, 收敛。
设 ,则当 充分大时 ,数列 从某项起单调递增,不可能趋于 ,由收敛的必要条件,级数发散。
根值审敛法
设 是正项级数(),若
则
- 当 时,级数收敛;
- 当 (或 )时,级数发散;
- 当 时,此方法失效。
根值审敛法也称柯西判别法,对通项本身是 次幂的级数特别有效:开 次方后底数直接显现。 时,同样由 ( 满足 )与等比级数比较得到收敛。
极限审敛法
设 是正项级数。若
则级数 发散。
更一般地,若
则当 时级数收敛,当 时级数发散。
其本质是取 作比较对象,用比较审敛法的极限形式:此时 ,两级数同敛散,而 级数在 时收敛、 时发散。
如何选择审敛法
-
先检查一般项是否趋于零
若 不趋于 ,由收敛的必要条件直接判定发散,不必再试其他判别法。
-
按通项结构选判别法
通项含 、 等乘积结构时用比值审敛法;通项是 次幂 时用根值审敛法;通项是 的有理式或根式时,用极限审敛法或比较审敛法,以 级数为比较对象。
-
极限为 或比较对象不好找时退回比较法
比值、根值法在 时失效,此时对通项放缩,与已知敛散性的 级数或等比级数逐项比较。
正项级数的判据只管同号的情形,一旦正负交替就要另想办法。
交错级数
正负项交替出现的级数称为交错级数,一般形式为
或
其中 。
莱布尼茨定理
若交错级数 ()满足
- 数列 单调递减,即 ();
- ,
则该交错级数收敛,且其和 ,余项满足
满足这两个条件的交错级数也称为莱布尼茨级数。
证明
记偶数项部分和 。由于
每个括号非负, 单调不减;又
所以 有上界,收敛,设极限为 ,且 。
奇数项部分和 单调不增且有下界 ,也收敛;而 ,故 与 趋于同一极限 ,整个部分和数列收敛于 。
余项 是级数的尾部,符号由 的奇偶决定;对尾部按同样的括号分组,即得 。
莱布尼茨定理要求交错,那么不交错的级数怎么办?下一步是考察绝对值级数。
绝对收敛与条件收敛
对一般级数 ( 可正可负),考察各项取绝对值后得到的正项级数 :
- 若 收敛,则称 绝对收敛;
- 若 收敛,但 发散,则称 条件收敛。
定理:若级数 绝对收敛,则 必定收敛。
证明
令
则 。由 收敛及比较审敛法, 收敛。又 ,由收敛级数的线性性质, 收敛。
例如, 绝对收敛,因为 是 的收敛的 级数; 条件收敛。判断条件收敛要两步:先证原级数收敛,再证绝对值级数发散。
判定级数的几条路线到这里都齐了;课程约定按定理编号把它们串成一条线。
柯西乘积
设两个级数分别为 与 。构造级数 ,其中
级数 称为 与 的柯西乘积。它的第 项把所有下标之和为 的乘积 汇总在一起。
若两个级数都收敛,且至少一个绝对收敛,则柯西乘积收敛,其和等于两个级数的和的乘积。仅有两个级数收敛不足以保证柯西乘积收敛。
课程约定
- 教材的定理编号在本节连续排到定理8:定理1是正项级数收敛的充要条件,定理2至定理6是正项级数的判别法,定理7是莱布尼茨定理,定理8是绝对收敛推出收敛。
- 比值审敛法又称达朗贝尔判别法,根值审敛法又称柯西判别法。教材在括号中给出别名,正文统一用“比值”“根值”。
- 比较审敛法默认两个级数都是正项级数,不等式只需在 之后成立。前有限项不影响结论,这一点与12.1的性质3一致。
- 极限审敛法取 作为比较对象。使用时把 级数的结论一并写出,过程更完整。
重点与易错点
- 比较审敛法的方向只有两条:大收敛推小收敛,小发散推大发散,反方向没有结论。教材推论中的“同敛散”需要双向估计 ;只给出一边时,只能得到一个方向的结论。
- 比值法与根值法在 时失效,要换方法,不能把 当作收敛或发散。通项含阶乘、 时优先比值法,通项是 次幂时优先根值法。
- 极限审敛法要求 且 。 或 时不能套用结论,需另找比较对象。
- 莱布尼茨定理的两个条件缺一不可。单调性不能省,只验证 不足以判定交错级数收敛;定理给的是充分条件,不是必要条件。
- 绝对收敛与条件收敛都要求原级数收敛,区别在 。判断条件收敛要走两步:先证 收敛,再证 发散。
- 交错级数不能直接套用正项级数的判别法。先看绝对值级数是否收敛,不行再用莱布尼茨定理。
复习要点
按“先看 是否趋于零 → 正项级数选哪个判别法 → 交错级数用莱布尼茨 → 一般级数先判绝对收敛”的顺序走一遍。重点回看两处:比较审敛法推论的方向,以及 时比值法与根值法的失效说明。做题后把每个级数用到的判别法写在题号旁,便于发现自己是否在 处硬套公式。